每次回到澎湖,望著藍天碧海
總有回到故鄉的感覺

上星期二在澎湖馬公看了第二場紙風車表演
和小朋友邊看邊玩,渡過了一個非常愉快的夜晚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為什麼我第一場贊助演出的地方要選在澎湖

借用劇團中時間老人的說法
時光要重回二十年前
我在澎湖那一段「看海的日子」
民國76年的6月12日
那時尚未解嚴
我帶領群眾在立法院抗議要接續戒嚴法的國安法
在示威遊行結束後
國民黨政府開始抓人
很快的,我遭到檢察官起訴
二十多年前的司法
可以想像完全配合政治
一審法院也以「共同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的名義
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三年
連我的律師資格都要剝奪


為了證明這是一樁司法政治迫害
我和國民黨政府展開長達兩年多的抗爭
當時國民黨政府最終的目的
就是不讓我參選78年的立法委員選舉
所以要儘速將我拘提到案
而為了不讓國民黨的計畫得逞
所以我特別把戶口遷到澎湖縣湖西鄉蒔裡
把戶籍遷到澎湖
是因為澎湖比本島有較長的上訴時間
把上訴的時間拖長
法院就沒有辦法在選舉前三審定案
我才能有參選立委的機會

就這樣,我在澎湖住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過著聽海浪、撿貝殼,沉思的「看海的日子」
我當時在澎湖的生活
真的要感謝林陳赫老太太一家人的照顧
記得當時常常有警察在附近徘徊
甚至問林陳赫老太太那裏可以找到我
多虧林陳赫老太太的協助
我才能順利回台灣參選立委


所以這次來澎湖,我特地來探望她
看到她八十多歲,身體仍然硬朗
還說要幫我拉票
實在非常感謝老太太當時的勇氣與關懷
回想起那段看海與抗爭的日子
內心仍像大海一樣激盪不已

78年年底我順利當選立委
六一二事件也改判
高等法院還在判決書裏寫著「謝長廷向以推行民主自我期許,對政治革新,自有一定之貢獻」
更證明這是一次政治意味濃厚的判決
在海邊沉思時我常想
台灣人過去的宿命
一直是充滿無力與軟弱
面對政治迫害
不是有尊嚴的坐牢
就是以屈辱換取自由
我們一直在自由與尊嚴之間遊走
我當時就想
台灣人應該可以走出第三條路,就是有尊嚴的自由

面對不公不義
應該要起而抗爭
建立一種新的文化
才能打破台灣人逆來順受的宿命
而台灣的命運
也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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